1、应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。
2、《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》对其有相应的规定:第十六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建立缴费记录,其中基本养老保险、基本医疗保险并应当按照规定记录个人账户。
【资料图】
3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保存缴费记录,并保证其完整、安全。
4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至少每年向缴费个人发送一次基本养老保险、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通知单。
5、缴费单位、缴费个人有权按照规定查询缴费记录。
6、扩展资料:《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》相关法条:第十六条 社会保障部门为参保人建立地方养老保险档案。
7、单位在申报、变更、终结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同时,办理申报、变更、终结地方养老保险关系手续。
8、在本办法实施前参加机关事业单位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工作人员,在本办法实施后流动至已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的,需补缴本办法实施后至离开机关事业单位前的地方养老保险费。
9、第十七条 在本办法实施后参加机关事业单位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,再流动至已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的,补缴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至离开机关事业单位前的地方养老保险费。
10、参考资料来源:百度百科-《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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